核心提示:原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部长于小兰,利用国企改制之机,侵吞3600余万国有资产。被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死缓。听到判决,旁听席上一名家属大声喊“不服”。目前,于小兰并未表示是否上诉。
新京报5月23日报道 北京市原一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于小兰,因贪污单位公款3600万元,昨日被二中院一审判处死缓。
判处死缓 家属大喊不服
昨日上午9时许,现年50岁的于小兰被押上法庭,她头发花白,脸色也苍白。旁听席上坐着于小兰原来的同事和亲属。
听到法官宣读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”时,于小兰一直紧紧捏着衣服角。
旁听席上一名家属大声喊“不服”,但很快被旁边的家人制止住。于小兰并未表示是否上诉。
公款购房 “截流”两套房
现年50岁的于小兰从上世纪80年代起在第一清洁车辆场从事财务工作。第一清洁车辆场下属有近10家企业,这些企业的财务都由车辆场统一管理。1993年于小兰任车辆场财务科长,成为车辆场场长唐某的“大管家”。
1999年,第一清洁车辆场为职工分配住房,专门申请了1500万元资金,购买了48套住宅。由于开发商晚交房,于小兰和唐某商量,以优惠价格再卖出几套房。此后,两人又多申请了200万元购房款,又从他们掌握的账外款中提取38万元,购买了3套住房,其中1套落在唐某妻子的名下,另两套归于小兰。不久,她将其中一套卖掉,得到赃款100多万元。
同伙病故 独掌3600余万
2001年12月,第一清洁车辆场更名为一清环卫工程集团后,唐某担任了一清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,于小兰出任公司总会计师。当时一清集团下属公司有包括北京振环贸易公司、升华电梯公司在内的10多个子公司,均单独立账,由唐某和于小兰掌握。
2005年7月,一清集团成立了只有唐、于两人知道的“倒账”公司———董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。从2005年7月至2006年2月,两人逐步转入董村公司账户内的资金高达3600余万元。
2006年3月,唐某病故。此时3600多万元的资金只有于小兰一个人知道。
2006年4月,一清环卫工程集团被合并重组为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一清分公司。在清产核资过程中,于小兰对小金库的存在只字未提,她还自备材料,到工商部门注销了董村公司,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依然存在并由于小兰一人控制。至此,3600万元公款完全脱离了国有控制。
学历造假 巨贪浮出水面
2008年,有人举报于小兰的研究生学历造假,于小兰进入了纪检部门的视线。经过大规模审计,小金库一事终于浮出水面。
到案发时,3600多万公款于小兰一分未动,已被全部追缴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于小兰行为已构成贪污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涉案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,未造成经济损失,故依法对其判处死刑,可不立即执行。
公款流失图
董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
北京振环贸易公司1600余万;北京升华电梯公司400余万
北京环卫综合处理厂2000余万
第一清洁车辆场1600余万 (本文来源:新京报 作者:朱燕)